近日,市交通运输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印发了《天津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实施细则(试行)》(津交规〔2022〕1号)(以下简称《细则》)。为便于《细则》更好的被理解和执行,现就相关内容进行解读如下:
一、《细则》的制定背景
智能网联汽车作为人工智能、物联网、5G通信、高性能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的产物,是当前全球汽车与交通出行领域智能化和网联化发展的主要方向。借助智能网联技术,发展车路协同系统,能够有效提升交通运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提高交通安全水平,此外,智能网联汽车还能够减少有害气体排放,节约时间。因此,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是我国智能交通发展的重要方向。
2018年6月,按照国家工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文件精神和市领导的指示要求,市交通运输委会同市工信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并实行了《天津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试行)》,对我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工作进行了规范管理。
2021年7月,国家工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正式印发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提出“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依据本规范制定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工作”。
二、《细则》制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是开展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研发和应用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从技术角度而言,实现基本的自动驾驶功能相对简单,但自动驾驶功能完善则需要以大量场景输入作为基础的持续演进和迭代升级。为保障车辆在复杂的道路交通环境中安全、可靠行驶,需要通过模拟仿真测试、测试区(场)测试和实际道路测试等综合手段进行大量测试、验证。将具备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置于实际交通环境中,通过道路环境和交通参与者等元素随机组合的场景输入,可以更好地实现智能网联汽车与道路、设施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相互适应与协调,验证并不断完善车辆面对真实复杂道路场景的行驶能力。
现阶段,我国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已进入快车道,随着自动驾驶功能的不断完善,在实际道路和真实交通环境下的测试和示范应用已成为自主骨干企业开展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和产品应用及推广的现实需求。相较于道路测试规定路径、规定时间、规定测试内容的验证方案,示范应用可与社会活动紧密结合,基于公众出行和货物运输需求提供服务并实施驾驶任务,验证车辆在限定区域范围内的实际运行能力。通过面向公众的示范应用不仅可以充分验证车辆的人机交互能力,还可提升公众对于自动驾驶技术的认知度和信赖感,为即将到来的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规模化、商业化应用奠定基础。《细则》的制定有利于政府部门对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的监督和管理,同时也可以通过道路测试、场景应用积累的数据和经验,深入了解分析自动驾驶条件下汽车产品测试、生产、注册及使用等各个环节可能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根据技术进步和发展需要及时完善管理方式和要求。
三、《细则》的主要内容
《细则》依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工信部联通装〔2021〕97号),分别制定了总则、工作机制及职责、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申请、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附则共五章二十四项条款,于2022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一)总则。主要明确了《细则》制定的目的意义,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的定义,将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的范围扩展到包括高速公路在内的公路、城市道路和区域。
(二)工作机制及职责。主要对我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与工作机制进行了说明,并明确了测试路段及区域的选定管理工作。
(三)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申请。主要提出道路测试主体、示范应用主体的申请条件、提交材料等要求应符合《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相关规定,并明确了审核确认部门和流程。
(四)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主要明确道路测试及示范应用路段及区域发布相关信息、对测试情况进行动态评估;交通违法与事故处理应按照《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相关要求执行。
(五)附则。主要解释了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等专业术语的定义。
四、与《细则》相关的几个主要问题
1、道路测试是否会对现有交通安全产生影响?
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并非传统意义上的“试车”“车辆性能试验”,其转向、制动、操控等安全性能全部符合现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要求,与传统车辆无异。其自动驾驶功能,通过计算机模拟、试验台架评测、试验场及封闭道路测试等测试验证,才可在实际交通环境中进行自动驾驶功能验证。此外,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现须全程由经过筛选和严格培训的驾驶员监控并在必要时干预或接管,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危险发生。因此,智能网联汽车在公共道路环境中进行测试并不会对道路交通安全产生额外的风险和不利影响。
2、智能网联汽车交通违法和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在测试、示范应用期间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测试驾驶人进行处理;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认定当事人责任和赔偿责任,如构成犯罪还应追究其刑事法律责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有义务保护现场并报警;此外,测试、示范应用主体应在事故责任认定后5个工作日内,将事故原因、责任认定结果及完整的事故分析报告等相关材料上报相关部门。
政策原文: 市交通运输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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