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分享① | 如何切入轨道交通产品的功能安全工作

来源:公众号“ 鉴衡认证”
20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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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斌
功能安全业务技术总监
邮箱:jtliubin@cgc.org.cn

 1. 引言
轨道交通产品是保证列车行车安全和提高列车运行效率的重要技术装备,当前随着微电子、信息、网络、通信技术,特别是计算机技术在轨道交通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促进了轨道交通产品技术的大发展,轨道交通产品技术正经历由传统的模拟电路和分散孤立的控制模式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综合化方向发展。随着系统的复杂度、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如果负责轨道交通行车安全的产品一旦失效,往往会带来巨大的人员和财产损失,因此行业内通过引入国际标准、沉淀行业优秀经验等一系列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促进轨道交通产品的功能安全,以保证列车行车的安全性。

功能安全技术在轨道交通行业应用广泛,对于促进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规范化,实现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和效益目标,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融合了可靠性要求、可维修性要求、可用性要求和功能安全要求(统称:RAMS)的应用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首先应用于民航、核电和军工等领域,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起,轨道交通行业引入了RAMS管理,尤其产品的功能安全要求被放到了重中之重的位置。


产品功能安全如此重要,但由于构成轨道交通系统的产品繁多,供应各个产品的企业水平参差不齐,导致所供应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存在差距,主要原因为:

(1)  非传统轨道交通企业进入轨道交通市场参与竞争,其对轨道交通行业应用标准要求的理解水平存在差距;

(2)  传统轨道交通企业在质量安全保证能力方面的投入差距导致产品功能安全水平存在差距。


然而决定一个系统的功能安全性不是仅仅只保证某个或某一种系统的功能安全性即可,功能安全性的水平高低,强调“完整性”,正如“木桶效应”一样,同等安全性要求的产品,产品功能安全性水平必须保持一致,且企业的质量安全保证能力要求应在同一个水平线上,而不同等级安全性要求的产品,企业的质量安全保证能力要求也应在同一个水平线上。只有这样,复杂系统功能安全的完整性才能得以保证,系统运行的安全性才能得以保证。


那么,在轨道交通领域中,如何理解并应用好“功能安全”技术和管理要求呢?通常情况下EN5012x系列标准被广泛应用,从而对标准条文的理解与应用水平成了衡量一个企业质量安全保证能力、一个产品功能安全完整性水平的重要依据。那么如何确保轨道交通领域内各相关方的产品安全保证能力得到应有的保证,从而确保做好轨道交通产品的功能安全呢?在此,笔者计划依然基于行业共识的EN5012x系列标准,为读者呈现轨道沙龙系列,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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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轨道沙龙系列示意图

基于上述构思,此次轨道沙龙系列计划分享如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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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推出的轨道沙龙系列,希望对轨道装备制造企业充分理解功能安全概念、认识人员管理、生命周期管理、生命周期活动要求以及功能安全认证要求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对企业组织结构设置、人员能力培养、产品活动规划提供一个参考思路,上述预推出内容可适用于轨道装备制造企业管理者、研发相关人员、工程相关人员等。另外,对于用户而言,理解标准要求后,可以更加客观评价相关企业的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因此,上述预推出内容亦适用用户相关人员阅读,敬请期待。



2.通过概念明晰功能安全的工作边界

轨道交通行业从业者们对于EN5012x系列标准的重要性是有共识的,但是应用标准时,仍存在不知从何入手的情况,或是存在不好理解该系列标准的要求与功能安全保证到底有何关系的情况,在此,笔者给各位读者分享一个“功能安全”工作的切入点——从“功能安全”的概念入手,明晰功能安全的工作边界,从而达到明确“功能安全”工作线索的目的。


“功能安全”概念可从IEC61508.1-2010《电气/电子/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功能安全 第1部分:一般要求》找到线索,标准指出:“由电气和电子器件等构成的系统,多年来在许多应用领域中执行其安全功能。以计算机为基础(一般指可编程电子系统)在其应用领域中用于执行其非安全功能,并且也越来越多地用于执行“安全功能”。如果要安全并有效地使用计算机技术,有关决策者十分必要在安全方面应有充足的指导并据此做出决定。”


针对电气、电子以及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功能安全的研究随着技术的不断更新而推陈出新,用以规范相关应用领域系统的功能安全实现,促进安全系统的安全性能不断提升。

功能安全的概念是什么呢?IEC61508.4-2010《电气/电子/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功能安全 第4部分:定义和缩略语》3.1.12给出了定义:功能安全是指整体安全中与EUC和EUC控制系统相关的部分,他取决于E/E/PE安全相关系统和其他风险降低措施正确执行其功能。

其中:

EUC是指“受控设备”;

EUC控制系统是指“通过响应输入信号,产生输出信号使受控设备(EUC)按预期方式工作的系统”;

E/E/PE安全相关系统应满足“执行要求的安全功能足以实现或保持EUC的安全状态”,并且“自身与其他E/E/PE安全相关系统、其他风险降低措施一起,能够实现要求的安全功能所需的安全完整性”;

其他风险降低措施是指“截然不同于E/E/PE安全相关系统的风险降低措施。”


标准的语言描述往往是晦涩难懂的,这就需要将概念“庖丁解牛”,把标准语言翻译得便于理解一些。

(1) 功能安全概念指出其是整体安全中与EUC和EUC控制系统相关的部分,也就是说功能安全只是整体安全中的一部分,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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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功能安全与整体安全关系示意

(2)  标准中的第二句话表明功能安全取决于E/E/PE安全相关系统和其他风险降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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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3 功能安全”三要素示意图

由此可以看出:

功能安全FS={A,B, C}

功能安全三要素示意图表明,要实现功能安全,“EUC/EUC控制系统”这个主体不能少,“E/E/PE安全相关系统”这个安全防护措施不可或缺,另外,“其他风险降低措施”也是必不可少的,比如驾车过程中,油门驱动车辆行驶,刹车控制车辆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制动,驾驶员的安全操作是保证驾驶安全的重要保证,由此,对于驾车安全的关键要素,驱动装置(A)、制动装置(B)以及安全操作要求(C)都是缺一不可的。当然至于“E/E/PE安全相关系统”和“其他风险降低措施”将风险缓解到何种程度,取决于风险接受准则(如:ALARP准则)。


由此,一般情况下,我们可以理解A为功能安全主体,B为安全防护设计要求,而C为EUC/EUC控制系统实现功能安全的安全相关应用条件。

功能安全公式可表述为:

FS={功能安全主体, 安全防护设计要求, 安全相关应用条件}

请注意,功能安全概念在轨道交通领域应用时,“EUC/EUC控制系统相关的部分”与“E/E/PE安全相关系统”可能指同一系统,这区别于过程仪表控制领域的应用。也就是说轨道交通领域中,功能安全主体功能要求和安全防护设计要求集成在同一系统中实现。例如,列车超速自动防护系统(ATP)既要完成行车相关控制功能,又要完成列车超速的自动防御,既包括了功能安全主体,也包括了安全防护设计要求,而在过程仪表应用领域,分布式控制系统(DCS)完成控制功能,其安全防护由安全仪表系统(SIS)来完成,上述应用均体现了功能安全概念应用的要求,只是实现方式存在一些差异,这是需要注意的。


无论实现方式如何,FS={功能安全主体, 安全防护设计要求, 安全相关应用条件}的全集要素不可或缺。


为更好理解功能安全概念所呈现的功能安全要求,我们现在以列车超速防护系统(ATP)为例进行说明,列车超速防护系统(ATP)系统结构示意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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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列车超速防护系统(ATP)结构示意图

依据功能安全概念的“功能安全”三要素示意图,列车超速防护系统功能安全保证的全集要素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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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列车超速自动防护系统(ATP)的功能安全要素示意图

列车超速自动防护系统(ATP)的功能安全要素集合为:

{ATP行车控制,ATP列车超速防护, (应答器,应答器天线,应答器信息接收单元,其他接口设备,维护要求,人员要求,运营要求,环境要求等)}

功能安全概念的“功能安全”三要素示意图在列车超速自动防护系统(ATP)中的应用,只有列车超速自动防护系统(ATP)的功能安全要素完整,其功能安全性才能满足要求。


人们往往对于ATP行车控制和ATP列车超速防护的设计要求强调为重中之重,确实,该部分是列车超速自动防护系统(ATP)功能安全保证的核心,但是,研发人员如若不站在设备使用者的角度去考虑设计,如对司机人员的培训要求、线路特殊场景下的操作说明等只是寥寥数笔交代,作为用户而言,其不如研发人员了解设备的内部设计,在设备操作中则有可能造成操作失误,从而引发功能安全问题。


因此,功能安全要素一定要强调完整性,功能安全主体、安全防护设计要求和安全相关应用条件三大要素缺一不可。


3.  基于概念明确功能安全的工作主线


功能安全概念的“功能安全”三要素表明功能安全需要明确出功能安全主体、安全防护设计需求以及安全相关应用条件,我们该如何基于功能安全概念来切入功能安全工作呢?我们已经通过概念明晰了功能安全的工作边界,由此,我们可以对功能安全三要素进行组合,从而探究出“功能安全”的工作主线。


功能安全的目的是为了降低系统应用的风险,那么,首先应找到系统的危害因素,然后对危害加以控制。究竟如何控制呢?则需要安全防护设计来正向防御危害转化成事故的风险,以及辅助的安全相关应用条件防御危害转化成事故的风险。实现路径如下图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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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 功能安全保证路线图

注:A指功能安全主体,B指安全防护设计要求,C指安全相关应用条件

由图6可知,基于图3所示“功能安全”三要素,我们整合出了“功能安全”工作的主线,即:

主线1: 功能安全设计主线,该主线包含了“功能安全”三要素中的功能安全主体要求设计及安全防护设计,该主线细分为故障安全设计要求和设计过程保障要求;

主线2: 安全应用主线,该主线包含了“功能安全”三要素中的安全相关应用条件,该主线细分为系统应用限制要求和限制要求落实的过程保障要求。


以图5示意为例,为保证列车超速自动防护系统的功能安全,行车控制功能和列车超速防护功能的安全设计主线应得到满足,除此之外,包含了“应答器,应答器天线,应答器信息接收单元,其他接口设备,维护要求,人员要求,运营要求,环境要求等”的安全应用主线也应得到满足,两条主线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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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 列车超速自动防护系统的功能安全工作主线示意图

通过图6和图7的示意,我们通过功能安全基本概念的理解,探寻到了“功能安全”的工作主线,从安全设计主线和安全应用主线入手功能安全工作,可有效保证系统的功能安全性,两条主线相互依存,缺一不可。


4. 结语


为了更好的开展功能安全相关工作,本文抛砖引玉,提出了基于功能安全概念来把握功能安全工作的安全设计和安全应用两条主线,再以人员要求、生命周期规划的关键要求以及生命周期的过程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为核心,实现产品功能安全性的提高,并通过独立第三方客观评价,说明产品的功能安全性情况。当然,做好功能安全工作是需要投入的,对企业而言,安全投入的多少取决于内部产品质量安全提升意识或外部需求压力,当然除了明确安全投入的重要性,对于功能安全的认识和理解也显得尤为重要,只有这样,在确定功能安全投入时,才不至于将“功能安全投入”简单粗放的理解为“产品安全认证的投入”,功能安全工作是伴随产品生命周期全过程实施的,而安全认证是评价产品功能安全性的一种方式,只有企业内部功能安全管理严格依据标准执行,产品的安全认证才会顺利通过。功能安全技术工作路漫漫,鉴衡认证愿与您一道上下求索。C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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